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
本會對於榮民、遺眷(含榮民子女)提供獎補助的服務照顧,說明如下:





一、針對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未任公職且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之榮民子女就讀五專前3年、高中(職)以下,提供就學補助。(惟政府之助學措施需擇一申辦)(服務照顧處)

二、爭取公益團體(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黎明文化基金會、周祖孝文教基金會)每年提供就讀大學以上之榮民子女獎學金及就學補助,增加受惠榮民子女9千餘人次。(服務照顧處)

三、針對榮民亡故後,所遺留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本會相關慰問規定者,提供三節慰問金。(服務照顧處)

四、對於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之清寒榮民,其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子女,可向本會各榮民服務處申請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服務照顧處)

五、針對無職業榮民的未成年眷屬(兒童),健保保費由本會負擔70%,榮眷則自行負擔30%。(就醫保健處)
 

  • 資料來源:外交國防法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