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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你們知道嗎?當我們開始拿著爸媽給的手機上網,及用零用錢買文具、飲料、零食的第一天開始,我們就成為了市場上的消費者,而那些提供我們需求的事業,比如Google、Facebook、麥當勞、可口可樂,就是市場上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在這個由事業和消費者組成的市場裡,卻可能因為某些事業想要爭取更多消費者、創造更大的利潤,透過一些不正當的手段,比如聯合定價、不實廣告,損害其他事業與消費者的權益,就如同在一場賽跑中,有人為了取得第一名,把其他參賽者絆倒,不但害參賽者(事業)摔跤,也讓支持他的觀眾(消費者)憤恨不平!

 
公平會是維護市場秩序的堅實守護者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是維護市場秩序,讓市場運作更有效率的堅實守護者!而守護的方法即是透過所主管的《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致力維護市場上的自由與公平競爭,保障事業與消費者的權益,進而促進經濟穩定發展!所以並不像「公平會」字面上的意思,很多人誤以為「公平會」是處理所有與不公平待遇有關的事情,那就真的對公平會所擔負的角色有很大的誤解!

那麼,究竟公平會所主管的《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而小朋友又能夠在那些地方貢獻一己之力呢?

《公平交易法》
  1. 遏止限制競爭行為 促進市場自由競爭
    「限制競爭」行為,包含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限制競爭行為」等,這些名詞聽起來似乎很難理解,但小朋友們應該曾經看過一些新聞,比如,全聯想要收購大潤發,或是疫情期間很多知名餐飲業漲價等等。其中,全聯想要收購大潤發,就是所謂的「結合」,原則上雖然是商業自由行為,但當達到一定規模時(比如市占率很高、營業額很大),就要事前向公平會提出申報,由公平會看看會不會影響市場的競爭;另外,疫情期間很多知名餐飲業公告漲價,這時就要看這些業者漲價是因為原物料上漲,或者是彼此串通好一起漲價,如果是串通好的,那就涉及「聯合行為」。限制競爭行為的目的,主要是要排除市場上的其他競爭者,讓自己可以在免於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坐大、呼風喚雨,但是這麼一來小朋友的選擇就減少了,想想要是有一天便利商店只有7-11,當沒有了競爭者,可能往後便利商店就不會推出很多優惠和集點活動,消費者就無法享受競爭帶來的好處了。
  2. 打擊不公平競爭行為 讓消費者作成正確交易決定
    「不公平競爭」行為,包含了「不實廣告」、「仿冒」、「不當贈品贈獎」、「營業誹謗」及「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比如,當小朋友在電視上看到迷你機器人廣告,廣告中明明說內建12種遊玩模式,但當實際買回來時,卻發現只有10種模式,這就可能涉及不實廣告;當小朋友想要上網搜尋某個品牌商品而在Google上輸入關鍵字,搜尋結果卻連結到另一個品牌商品,而這個商品讓小朋友誤以為是相同事業所推出的兄弟/姊妹系列,這種宣傳方式就涉及了攀附他人商譽而顯失公平的情形。以上種種行為都可能會讓消費者無法正確作成交易決定,同時也對其他守法的競爭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因此《公平交易法》特別對此加以規範,也進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過,要特別說明的是,「不實廣告」可能因為涉及不同的商品或服務,像是食品、藥品、旅遊服務、補習班……等等,因為分屬不同的主管機關管理,所以基於政府部門分工(如下表),並不是所有不實廣告都是由公平會處理的喔。
    各主管機關處理之不實廣告案件類型
    各主管機關處理之不實廣告案件類型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1. 什麼是多層次傳銷?
    多層次傳銷是一種藉由「傳」與「銷」來獲利的一種銷售手法,也就是可以透過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以及介紹其他人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來賺取收入。小朋友可能沒聽過多層次傳銷,但應該有聽大人提過安麗、賀寶芙、如新這些傳銷公司,或者父母就是這些傳銷公司的傳銷商或愛用者。
  2. 從事多層次傳銷合法嗎?要注意那些違法行為?
    從事多層次傳銷並沒有違法,但是在現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下,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必須有義務遵行某些規定,比如,多層次傳銷事業在開始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向公平會報備,讓政府事先掌握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經營概況,以採取監管理措施、防患於未然。另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包括,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也就是多層次傳銷應該以「銷」-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要收入來源,反之,如果以「傳」-介紹他人參加作為主要的收入來源的話,就可能淪為從事變質多層次傳銷的行為,也就是傳說中的「老鼠會」,這是會觸犯刑事責任的!還有,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可以招募無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如果你發現有父母或親戚把未滿7歲的小孩作為人頭,以其名義加入某個傳銷事業,這也是會觸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還有很多涉及違法的行為明訂於該法,小朋友可以提醒有意願或已經從事多層次傳銷的父母及其他長輩們事先做好功課,才能夠保障自身權益!

相信小朋友在閱讀了以上的內容之後,對於公平會扮演的角色與功能應有了初步的瞭解,雖然,《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的事項看似離小朋友很遙遠,但是小朋友們如果可以提前知道一些法律知識,還是能夠小兵立大功!那有哪些事情是小朋友可以做的呢?

  1. 檢舉「聯合行為」
    公平會訂有《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477&docid=14243),所以當發現事業一起串通好聯合漲價、或有其他相互約束活動的行為等情形時,如果能協助將事業違法的聯合行為事證提供給公平會調查,就有機會獲得高額的檢舉獎金,趕快將這個好康訊息跟父母及其他長輩們分享,一起找出市場競爭秩序的破壞者。檢舉電話:(02)2351-0022。
  2. 反映「廣告不實」
    廣告幾乎充斥在任何平臺上, Facebook、Instagram、Line、Dcard、電視、網站、公車……這些令人眼花撩亂的廣告總是勾起大家的購買慾望,如果發現實際買到的商品與廣告宣稱不一致,且屬於公平會權責的商品或服務類型,就可以自己或請父母代為將廣告及與廣告不符的事證,上傳至公平會服務信箱反映,避免更多人受害!
  3. 反映「多層次傳銷違法行為」
    如果小朋友發現長輩或鄰居的叔叔阿姨向父母推銷傳銷商品時,你可以提醒父母應該先上網查詢這些傳銷事業是否在公平會的報備名單中,又或者,當父母加入傳銷事業感到後悔,想辦理退出退貨卻被阻撓,小朋友可告訴父母可以向公平會諮詢,以減少父母的損失。

由此可見,小朋友能做的事情比你自己想像得更多、更有價值,讓我們從敏銳觀察生活開始,做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法律小尖兵吧!

如果小朋友對公平會還有不明白或任何想進一步瞭解的事情,歡迎你打電話到公平會的「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是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服務專線電話:(02)23510022;23517588分機380;地址: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13樓,公平會的叔叔、阿姨們會很樂意為你解答哦!

  • 資料來源:經濟能源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