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機關處理之不實廣告案件類型,分工如下:
交通部觀光局:旅遊服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品、化粧 品、醫療等
內政部:移民業務、不動產經紀業、跨國婚姻
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已立案補習班
經濟部:一般商品標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行業等
財政部國庫署:菸酒標示、酒品廣告
行政院農委會:有機食品、寵物 食品、肥料等
勞動部:職訓、就業、招募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