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依據我國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行政院的首長是院長。行政院以下設有部會行總處署,分別負責中央政府相關政務的執行。行政院設置院本部協助院長處理政務。這個網頁除了介紹行政院的組織結構,所屬機關、單位,也介紹了現任首長。
行政院的組織

行政院的組織依我們的憲法規定,行政院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至於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則是由行政院院長提名,請總統任命的。為了討論國家大事,行政院設有行政院會議,參加的人有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等,由院長擔任主席,現在固定每星期四上午舉行。

下一節

  • 資料來源: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