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
二、組織規模
本會為我國總體海洋政策規劃及推動的常設機關,下設有海巡署及海洋保育署兩個三級機關,分別負責海岸巡防及海洋保育全般業務,並先成立籌備處負責籌設國家海洋研究院相關事宜,未來三級機構國家海洋研究院成立後,將可有效支援本會暨所屬機關規劃及執行各海洋相關事務。目前海洋委員會編制數為147人,所屬海巡署編制及編組數為13,432人、海洋保育署編制數為103人及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編制數為22人(預計108年成立)
三、聯絡資訊
機關所在地 :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連絡電話 : 07-3381810 (總機)
機關網站 : https://www.oac.gov.tw/
主委信箱 : master@oac.gov.tw
貳、補充說明
一、成立緣起
海洋事務多元龐雜,業務涵蓋航運、漁業、國防、保育、科學研究等面向,所涉業務主管機關眾多,需以長遠、宏觀的角度,擘劃整體海洋政策藍圖,為強化海洋政策的協調與統合,行政院在93年成立「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歷經多年運作,為海洋事務之推動、整合與發展,奠定深厚基石。 為更有效地統合政府資源,整體規劃海洋發展策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在104年立法通過海洋四法,確認成立海洋委員會,作為海洋政策的統合機關,下轄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
海洋委員會是第一個設立於北部地區以外的中央二級機關,選擇在港都高雄市作為成立地點,廳舍鄰近高雄港,象徵政府以海洋思維出發,全力投入海洋發展的堅毅決心。
二、小英總統的期許
總統於107年 4 月 28 日揭牌典禮對本會訓勉,本會應配合行政院推動綠能等前瞻作 法,積極開發新能源、新水源及新的海洋休閒活動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喚起 國人海洋意識,使其勇敢面對海洋,善用已有海洋資源,讓其維持永續發展, 建構人類與海共生且共榮之友善環境,期許本會朝向三大目標努力:
健全海洋法制,做好生態保育工作。
配合政策,推動海洋產業。
強化海洋研究能量,培育海洋人才。
三、組織與任務
(一)海巡署
負責海洋權益及海事安全維護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海域至海岸、河口、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其他犯罪調查;公海上對中華民國船舶之登臨、檢查及犯罪調查;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海域及海岸之安全調查;海岸管制區之安全維護;海巡人員教育訓練之督導及推動等。
(二)海洋保育署
負責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及海洋生物多樣性保(復)育之規劃、協調及執行;海洋保護區域之整合規劃、協調及執行;海洋非漁業資源保育、管理之規劃、協調及執行;海洋污染防治之整合規劃、協調及執行;海岸與海域管理之規劃、協調及配合;海洋保育教育推廣與資訊之規劃、協調及執行等。
(三)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
負責國家海洋研究院未來業務發展之研究、規劃及相關法規之研擬;海洋政策與人力發展之研究;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之採購及監督;其他有關國家海洋研究院籌設事項。
四、重點工作方向
(一)科學決策 永續海洋
匯蒐調查水文、氣象、社會、經貿與產業等面向之海洋數據,整合現行散見於各機關單位之涉海資料庫,建構我國海域基礎資料庫,透過系統化分析,了解資源分布情形,作為政策研擬之重要參考依據,訂定科學且客觀之保育措施,使海洋資源永續繁育,生生不息,也讓後代子孫能夠享受到來自海洋之母的恩賜。
(二)堅實研發 經貿提升
掌握國際AI、IOT、無人載具等科技新趨,充分運用我國海洋研發能量,探尋新世代之潛力發展標的;另外響應政府新創政策,建構跨域合作平台,透過來自不同領域的交流互動與創意激盪,創造出嶄新產業或經營模式,後續透過典範移轉方式,向外輸出到其他國家,增加我國外匯並提升國際能見度。
(三)智慧創新 海域維安
臺灣軟硬體科研實力,在世界上佔有相當的地位,未來我們將立基此優勢,應用高科技技術實施更有效率的監測,同時減輕偌大海域執勤的工作負荷;另外,積極與周邊國家就人道救援議題進行合作,提出急難救助完整規劃,完善區域聯防機制,使我國人民能夠安心從事各類海上活動與作業。
(四)立足在地 接軌國際
「面對海洋,就會找到希望」,海洋廣納百川,代表的是開放與包容的精神,本會將密切掌握國際海洋事務動態,積極參與各項國際活動與會議,同時與我國海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作,共同盤點執行量能,務實將海洋相關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健全我國海洋法制,善盡身為國際成員應盡之義務。
伍、結語
海洋委員會的成立,深具實現海洋國家願景之意義,其下設置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將緊密結合海域執法、海洋生態保育及海洋科研,賦予更有效率的執行能力。 未來海洋委員會將在「瞭解海洋、善用海洋與守護海洋」基調上,發揮政策協調統合功能,朝接軌國際海洋體系、強化海域安全、保護海洋環境、深耕海洋文化及科技研究的大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