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年11月24日合併辦理直轄市長、縣(巿)長、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巿)議會議員、鄉(鎮、巿)長、原住民區長、鄉(鎮、巿)民代表會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村(里)長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投票。
2.109年1月11日合併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3.110年12月18日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
此外,選舉委員會也要辦理公職人員出缺時的補選及公職人員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