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年1月11日合併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 2.110年12月18日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 3.111年11月26日合併辦理直轄市長、縣(巿)長、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巿)議會議員、鄉(鎮、巿)長、原住民區長、鄉(鎮、巿)民代表會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村(里)長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 4.113年1月13日合併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此外,選舉委員會也要辦理公職人員出缺時的補選及公職人員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