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的身體比較脆弱,根據統計,尤其是 3 歲以前要有良好的衛生醫療服務,才能協助小孩子健康平安的長大。政府部門對於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有那些呢?
Q1: 什麼是 3 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
Q2: 如果小朋友家長付不出健保費怎麼辦?
Q3: 如果小朋友有其他醫療費用補助需求怎麼辦?
為使 3 歲以下兒童獲得適切的健康照顧,政府於 91 年 3 月 1 日開辦「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補助對象為出生日起至年滿 3 歲之兒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及第47 條規定門診及住院部分負擔費用。也就是說,3 歲以下的小朋友生病到醫院或診所門診或住院,部分負擔由政府補助。
配合100年社會救助法修法增訂「中低收入戶」,自100 年 7 月 1 日起,凡中低收入戶內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皆可獲得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以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家庭兒童,減輕家庭負擔。小朋友或有認識鄰居的叔叔或阿姨,家中有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而且家境清寒者,可以請他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洽詢申辦中低收入戶。 若因一時經濟上困難,無力一次繳納積欠健保費,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轉介公益團體補助保險費等協助措施,想了解更多可至以下網站路徑查詢: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為使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就醫權益,並減輕其家庭負擔,政府在社會救助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皆訂有醫療補助的規定。 另外也訂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小朋友如果自己的家庭或身邊認識的同學、朋友有家庭經濟困難(含接受保護或安置處遇、發展遲緩、早產兒、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而需要醫療補助的情形,可以請小朋友的家長向地方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洽詢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