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是該被尊重的獨立個體。如果家中有人遭受其他家人的虐待,不管是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施暴,這就是「家庭暴力」的行為,也是「違法」的侵害行為!
大人對於小朋友故意辱罵、排斥、冷落或過度體罰,用強迫、威脅或誘騙的方式撫摸碰觸小朋友的身體隱私部位(如胸部、屁股或大腿間尿尿的地方),或是大人在小朋友面前暴露、撫摸他自己的私處,或要求小朋友去碰觸他的身體,或經常讓小朋友挨餓,衣著髒亂,生病不帶去看醫生,不讓小朋友上學,這些都是「兒童虐待」和「違法」的行為。
身體主權是誰的? 身體自主是我的。
別人碰碰行不行?
身體界線由我定!我說不行就不行。
113是24小時免付費專線電話,有專人接聽服務喔~~
什麼情形要撥打113呢??
1. 受到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或被疏忽時。
2. 聽到鄰居非常嚴厲地打罵小孩,以及孩子淒厲的哭聲。
3. 看到小朋友身上有傷痕或衣著骯髒破爛
4. 知道有小朋友遭受性侵害或性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