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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Q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主要內容是甚麼?
Q3:如果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會有甚麼不好的影響?
Q4:一發現有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的事情時,怎麼辦?
Q5:目前兒童及少年最容易遇到的性剝削類型是什麼呢?
Q6:如果我的私密照片被散布出去了怎麼辦?
Q7:如果我發現其他兒童及少年的私密照片怎麼處理?

Q1.什麼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為兒童(還沒有滿12歲)及少年(已經12 歲,可是還沒有滿18 歲)的權益所訂定的法律,裡面的內容是告訴小朋友哪些事不能做,會有害自己的健康,以及如何保護自己,也告訴大人要提供小朋友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如果大人危害小朋友的成長,將受到處罰。

兒童及少年還在成長階段,無法獨立生活,因此有必要為小朋友提供保護與照顧,陪伴小朋友成長為有獨立能力的大人。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政府特別為小朋友制定的法律,裡面的內容包括哪些?

  • 總則章:是整部法律的基本原則:規定了父母親有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而且政府和每個團體、機構,都應共同協助小朋友的身心健全發展。處理小朋友的事情時,應該以小朋友的最佳利益考量,政府也鼓勵小朋友可以學習表達自己的意見,大人也應該學習尊重小朋友的意見,認真考慮小朋友的意見。
  • 身分權益章:每一個小朋友在出生後都應該有一個身分,有姓名、國籍和戶籍,不因父母不辦理出生登記而受影響,所以法律規定醫生、助產士要將出生小朋友的資料給政府,讓政府知道有小朋友出生。對於身分不明的小朋友,政府也會先提供就學、就醫、照顧這些基本福利保障;無父母照顧的小朋友,透過政府找到適當的收養人,且法院認可收養聲請,可以有一個家。將來長大,被收養的小朋友如果希望尋找親生父母,政府也有設置「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保存收養資料。
  • 福利措施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很多給小朋友及家庭享有的福利措施,包含:對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辦理親職教育,使親子關係更和諧。對於家庭經濟困難,提供生活扶助或醫療補助。對扶養早產兒、重病兒童及少年與發展遲緩兒童的家庭補助醫療費用,讓小朋友能健康長大。對於未成年卻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的小朋友提供協助。提供小朋友適當之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提供醫療照顧措施,讓小朋友身體健康。提供托育及課後照顧服務,讓爸爸媽媽能安心工作。建立小朋友發展篩檢、通報、評估、治療及教育銜接,改善發展遲緩。對逃家之小朋友提供適當之安置,讓迷途小朋友能找到家。
  • 保護措施章:為了避免小朋友受到不當對待或被引誘仿效不正當行為,特別規定大人及小朋友不可以做的行為,以及知悉小朋友受到不當對待時要立即通報:
    • 小朋友不得有下列行為:
      • 吸菸、飲酒、嚼檳榔。

      •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血腥、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 觀看限制級的出版品、遊戲軟體及電腦網路。

      • 在道路上飆車或參與其行為。

      • 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或在這些場所擔任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身心發展之工作。

    • 大人不可以對小朋友有下列行為:
      • 對小朋友有遺棄或身心虐待行為。
      • 讓 6 歲以下或特別需要看護的小朋友獨處
      • 提供小朋友菸、酒、檳榔,或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限制級的物品。
      • 讓小朋友進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成人用品零售店。
      • 僱用小朋友從事不正當及危險工作。
      • 對小朋友犯罪或利用小朋友犯罪或為不正當的行為。
      • 報紙和網際網路內容也不可以刊登有害小朋友身心發展的內容。
    • 規定小朋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危險時,要如何處理:
      • 醫生、老師、警察及社會工作等人員發現小朋友有危險時要立即通報,由政府去調查,提供小朋友保護與照顧,政府評估有必要時,要讓小朋友離開家庭,待在安全的地方,例如親屬家、寄養家庭或兒少福利機構。
      • 小朋友家裡有重大變故無法正常生活時,政府要協助安置小朋友或給予家裡輔助。
      • 小朋友罹患性病或有酒癮、藥物濫用,父母親或照顧者要協助小朋友去就醫。
      •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要保護小朋友隱私,在報導不當對待或家事事件、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時,不得曝光小朋友的身分資訊。
  • 福利機構:政府設有各種福利機構,提供托嬰、早期療育、安置、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等服務。為了確保小朋友或家庭使用各種服務時的安全,規定曾經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傷害小朋友行為的人,都不可以在機構工作。
  • 罰則:違反法律規定所受到的處罰
    • 大人有上面所列不可以對小朋友做的行為,處以罰鍰。
    • 父母親虐待子女,或是未禁止小朋友有害身心健康的不當行為,父母要接受親職教育。
  • 附則:大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小朋友犯罪,或與小朋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小朋友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障之對象,就是未滿18 歲之兒童及少年,除了父母或照顧者對小朋友負起保護、教養之責任,也需要社會各界予以關懷,對於政府依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合及協助,且優先考量小朋友之最佳利益。

若一般民眾對於兒少法有疑問,可以從衛生福利部獲得資訊。電話04-22502850(總機)https://www.mohw.gov.tw(網站)。

Q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主要內容是甚麼?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主要在規定對兒童少年所做的什麼行為會被認為是性剝削,以及如何透過學校預防宣導的課程,讓學生瞭解不能把「性」拿來作買賣或交易、正確使用網路的知識、以及認識性剝削犯罪有哪些,而政府相關單位以及民間應該共同合作,努力救援被性剝削的兒童少年,一旦發現後,就會根據兒童少年的狀況,請家長帶回家輔導管教或為他們找一個適當安全之地方安置輔導,讓他們能繼續完成學業學習真正保護自己。至於對於使用強迫、引誘等各種方式讓兒童少年受到傷害的人,則視違法及犯罪之輕重,依據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相關法律來加以判刑及罰金等處罰,並且讓他們上輔導教育的課程,目的是希望他們不再犯錯。

Q3.如果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會有甚麼不好的影響?

兒童少年身心都還沒有成熟,缺乏獨立判斷能力,若被人利用與他人從事性的行為、被拍攝性影像、被利用去做色情表演、或到色情行業打工上班等,對身體及心理發展有很大的傷害,可能造成感染性病、懷孕、流產、內心羞愧、沮喪、看輕自己、失去正常的人際關係或者自我傷害的現象,不但家人老師及親友會痛心難過,自己的健康、學業、人格以及前途可能也會受到嚴重傷害。

Q4.一發現有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的事情時,怎麼辦?

關心兒童少年身體與心理的健康發展,是政府與民眾共同的責任,一旦發現有兒童少年被人以金錢或好處換取發生性關係、或被利用而涉入與色情有關的物品、表演、行業等,可以向警察或檢察官報案。學校老師、醫師或護士、社工員、司法人員、觀光業人員等等,如果發現兒童少年遭受性剝削,也有責任要通報縣市政府或警察機關。

Q5.目前兒童及少年最容易遇到的性剝削類型是什麼呢?

依113年案件統計資料,性剝削案件類型以「拍攝、製造、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3,104件(佔總件數86.65%)為最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113年8月7日總統公布修正,本類型的保護範圍又擴大,舉凡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等,有涉及拍攝、製造、散布、下載、持有、購買、付費觀看等行為,都是對兒童及少年的性剝削行為。

Q6.如果我的性影像被散布出去了怎麼辦?

雖然很驚慌害怕,但一定要尋求幫助。記得不要刪除性影像被散布的相關證據,像是散布者的好友名稱、帳號、你與他的對話,要把你們的對話紀錄截圖保留下來,也要記錄散布者的帳號、影像網址及IP位址,過程中小心不要讓散布者發現。蒐證完成後可以請性影像處理中心幫忙移除下架,也可以向你的家長和學校老師求助,或是向警政單位報案,相關單位將會視你的需要提供適當的服務。

Q7.如果我發現其他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怎麼處理?

為了保護小朋友的身心健康發展,自106年起拍攝、製造性影像也被納入性剝削的樣態囉!請注意!除了一般的大人外,就算是兒童及少年,如果持有其他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甚至透過網路平台散布影像,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定,最重將會被關 7年,所以為了保護自己免受處罰及尊重其他兒童及少年身體隱私,收到任何性影像,請拒絕觀看並刪除,不要成為同儕的加害人。如果自己或周遭有同學朋友發生性影像外流的狀況,除了陪伴他們,還可以請或性影像處理中心幫忙移除下架,自己身體的美好應該留給自己知道就好。

  • 資料來源:內政衛福勞動處